照明設計在博物館展廳設計中的要求有哪些?
博物館發(fā)揮著保護和展示文化與自然遺產,開展社會教育,提供休閑娛樂的功能,成為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近年來,隨著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群眾對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來愈豐富,人們重新認識了博物館的價值,越來越多的觀眾走進了博物館,博物館的消費群體日漸擴大。
面對多層次的消費群體,如何為觀眾提供內容豐富的展覽、拉近博物館與觀眾的距離,已成為博物館所面臨的重要課題。在這個重要課題上,博物館照明設計與展陳設計、策劃設計應該擺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上。
博物館是各種文物、歷史遺物和藝術品的收藏保護、研究、展示和宣傳的機構,設計中要充分考慮妥善保護這些珍貴的歷史文化財產,必須盡可能地使之免受光學輻射(包括可見輻射、紫外輻射和紅外輻射)的損害。
照明的最終結果給觀眾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視覺環(huán)境,同時要保證展品應有的照度,還要盡量減小光學輻射對展品的損害。要解決處理這一問題的矛盾就對燈具產品和光源的選擇等照明設計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博物館根據展陳種類有綜合與專門兩種。專門博物館如美術館、繪畫館、自然博物館和具有歷史意義的原址或古代遺址陳列館。動物園中的水族館、爬蟲館亦屬于此類。
博物館根據建筑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專門設計的,二是直接利用一般性展覽館改造的,三是利用其他古舊建筑設立的。而第三種建筑形式的博物館照明設計由于要更多的考慮對原建筑的保護相對會更加復雜。(例如,故宮博物院的照明設計)。
博物館照明的方法也有三種:一是以天然采光為主,人工照明為輔的,這種類型占較大的比例;二是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結合的;三是全部采用人工照明的,這種類型所占比例較少,在我國的歷史較短,大約才20多年。
?其中天然采光的方式有四種:一是高側窗采光;二是側窗采光;三是高側窗和側窗并存;四是天窗采光。
?人工照明的方式有五種:一是一般照明;二是區(qū)域照明結合一般照明;三是定向區(qū)域照明;四是定向區(qū)域照明結合一般照明;五是展柜照明。
博物館的目的是把豐富的資料、珍貴的文物、實物、模型或復制品等收集起來,加以觀賞和保管,它也是進行學術研究的場所。在博物館的內部,有門廳、文物展廳、文物庫房、準備室、會議室、研究室、圖書室等各種房間,由于使用功能的不同,它們對照明的要求也不相同。
燈光設計在博物館設計中起著重要作用,而在展廳中則顯得更為重要。不同種類的博物館應有不同的展陳主題,這也決定了不同的照明設計主題。
博物館的照明質量主要包括照度、顯色指數、色溫與照度的搭配、均勻性、立體感、眩光、對比度等。同時,博物館的照明設計必須遵循有利于觀賞展品和保護展品的原則,達到安全可靠、經濟適用、技術先進、節(jié)約能源、維修方便的要求。
一、展示物品的保護及光源的選擇
博物館對展示品的保護特別重要。某些外界條件,如照明、輻射光、溫度、潮氣以及大氣中的活動性氣體污染等,都可能對展示物品造成損傷。而光的作用有化學作用和熱作用兩種。光化學作用會造成展品表面退色和脆化。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1、輻射能的光譜特性。即照明設計中應盡量減少短波成分。隨著入射光線的波長移向藍光甚至進入紫外波段,光線對展品的損害程度增大。因為紫外光對物質有很大的破壞性。因此,博物館照明中要選用紫外光輻射少的光源。
2、光照到展品上的輻射能強度(照度)的大小和展品照明時間的長短。即照明設計中要限制照度和暴露時間,要減少因溫度上升而導致的展品損壞。限制照度和暴露時間是相輔相成的。100lx的照度作用于展品1000h的破壞程度相當于50lx的照度作用于展品2000h。
光線入射到展品上,一部分被展品吸收,導致展品的溫度升高而使其干燥,如果室內空氣濕度不足,就會損害展品。又由于照明的開和關,致使展品的溫度反復上升和冷卻,產生熱脹冷縮也可以損害展品。熱作用來自紅外線部分,因此要盡量濾除光源中的紅外線。
3、展品材料本身吸收和抗輻射能力的大小。即照明設計中要考慮不同展品的性質。不同性質材料的物品對光的敏感程度不同,根據不同敏感度的展品考慮使用的光源和不同照度。
對光損傷不敏感的展品照度可較高;對光敏感的展品照度就要受到限制,一般不超過200lx;而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應保持低照度照明,一般應在50lx以下,在關閉展覽時應使作品處在黑暗條件下。
所以,博物館照明設計中應選擇合適的光源,并盡量濾除紫外輻射和紅外輻射。不同展品選擇合適的照度水平。
二、色溫的匹配、顯色指數要求
國際博物館協(xié)會要求照度值應與色溫相匹配,照度較高時選用高色溫光源,照度較低時宜選用低色溫光源。我國尚沒有對此做出標準。一般博物館照明建議使用色溫小于3300k光源,同時保持統(tǒng)一環(huán)境的色溫整體性。
在陳列繪畫、彩色織物、多色展品等對辨色要求高的場所,應采用一般顯色指數(Ra)不低于90的光源作照明光源。對辨色要求不高的場所,可采用一般顯色指數不低于60的光源作照明光源。
三、眩光限制
眩光是博物館照明重要考慮的元素之一。因為通常博物館里比較重要的文物會用玻璃隔斷或玻璃展柜維護起來,對一些高反射材料,設計師布燈時要尤為注意。
即:
在觀眾觀看展品的視場中,不應有來自光源或窗戶的直接眩光或來自各種表面的反射眩光。
觀眾或其他物品在光澤面(如展柜玻璃或畫框玻璃)上產生的映像不應妨礙觀眾觀賞展品。
對油畫或表面有光澤的展品,在觀眾的觀看方向不應出現(xiàn)光幕反射。
四、照明方式的結合
單純的一般照明沒有主次明暗之分,照明效果不理想。而一些特殊的展品又需要特定的投射照明。故博物館照明設計中通常采用一般照明與局部重點照明相結合的手法。
而針對一些不同展陳方式設計的博物館空間(例如墻面展示、柜內展示和柜外展示),展陳照明的手法采用背景照明、普通照明和局部重點照明相結合的照明手法,同時兼顧布展、清掃和應急照明模式。同時把握好不同照明方式之間的照度比例。
在國際、國內照明設計飛速發(fā)展的今天,博物館照明已經不能只單單考慮、尊崇某些照明質量和照明參數的規(guī)范,博物館的照明設計具有很強的工藝要求,它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的問題。
單一的建筑學配置或單一的照明技術都不能很好實現(xiàn)最終的照明效果,設計師應該把照明技術、展陳主題、藝術效果和觀眾的心理結合考慮,綜合設計。
社會的發(fā)展,人們對精神產品的渴求,使博物館又重新回到了普通大眾的生活之中,如何以新的面貌面對廣大觀眾,為他們提供質量高、內容豐富多彩、形式多種多樣、寓教于樂的精神食糧,是新世紀博物館的發(fā)展方向,也是博物館照明設計的發(fā)展方向,照明設計最終應以“人”為本,關注普通觀眾的思想和感受是我們在進行博物館照明設計時首先要做到的,打破原有設計的偏見和框框,更好地為觀眾服務,正是我們照明設計人員的職責所在。